校属各单位: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项目将于2021年底开始申报,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现启动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目前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未下达,我校申报准备工作主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指南及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内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
二、申报人范围
符合《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内1文件)条件的教工,均应参与申报。
三、选题工作
申请人可参照2021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材料,正确选择项目类型、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公布后再适当修改。
往年申报未获得立项但选题价值高、校内外专家评阅意见好的申报项目,可做进一步完善再申报。
四、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及早启动,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申请人: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副高以上职称及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应积极准备申报;往年申请未获批立项的,应结合评审专家反馈意见,在学院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和科研团队的指导下,认真修改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应全面关注同行研究趋势,深入思考新的研究增长点、项目申报学科、申报类型,积极挖掘项目组潜力,继续筹备申报。
2.科研团队:负责人应做好本团队组织申报工作,逐一动员,对申请人进行“一对一”指导,在选题、内容撰写、项目组人员组成等方面认真布局把关,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注重收集往年未获资助项目的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指导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3.二级学院:应及时成立校内外专家构成的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全程负责组织动员、资格审查、项目论证、项目形式审查等环节工作。各学院务必邀请区内外评审经验丰富的专家参与论证咨询工作,科研处将予以适当经费支持。
五、申报日程初步安排
根据往年情况,预估上报至自治区哲社办的时间大致为2月中下旬,故日程安排拟为:
(一)第一阶段:选题、撰写初稿阶段(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2月20日)
1.二级学院工作安排:
(1)自本通知发布5天内,组建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并开展学院内动员工作。
(2)11月初,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参加科研处组织的“2022年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工作布置会”(具体时间待定,届时再发通知)。按照会议精神,制定本单位申报工作计划(统计表见附件2)报给科研处。
(3)11月10日左右,二级学院组织社科人员参加科研处组织的“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辅导会”(具体时间待定,届时再发通知)。拟邀广西师范大学社科处梁君处长入校开展课题申报指导,请各二级学院抓紧组织老师们进行选题、论证,带着申报书、带着选题思路、带着问题参会。
(4)11月—12月中旬,二级学院组织至少一次本学院/学科学术沙龙(论证会),对本学院/学科的申报项目开展答辩、研讨等。学院组织评审论证或者其他社科基金相关活动,提前向科研处报备,科研处可派人列席。
(5)本阶段结束时,二级学院汇总本单位申报项目,对各项目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选题汇总简表》(附件3)报科研处“项目管理”邮箱:ylsyxmgl@163.com。
2.申报团队工作安排
(1)科研团队负责人做好本团队申报组织工作,动员团队成员积极参与申报,并配合二级学院安排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指导申请人选题和撰写内容提纲;做好学科合理布局,避免内部竞争。
(2)选题论证:申请人在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下,通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提出申报题目及内容摘要。
(3)初稿撰写:申请人在二级学院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和所在科研团队负责人的帮助下,完成项目申报书的撰写工作。申报书及活页模板见附件内1文件。
(4)积极参与指导: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专家指导会、学术沙龙(论证会);也可自行联系学科专家进行指导。
(二)第二阶段:修改完善阶段(2021年12月21日起,截止时间待上级正式通知下达再定)
1.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自行联系、组织区内外学科专家或国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建议2-3人)对本单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项目进行分类指导,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
2.科研处组织外审:各项目活页汇总到科研处送校外专家盲审并将意见反馈学院。每个盲审专家负责多个学科范畴的项目审阅。除盲审外,视情况开展其他形式的审阅工作。
3.申请人和项目团队:根据专家意见继续修改完善申请书。
4.以上各方工作可同时进行。
5.本阶段结束时,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汇总申报书(含活页)、填写《2021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在正式通知发布)报科研处,并配合科研处进行集中形式审查。申请人通过形式审查后形成上会稿,提交学校参加校内评审。
(三)第三阶段:学校评审及正式上报阶段(待上级正式通知下达再定)
1.校级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上报名单,由科研处组织。
2.获学校推荐的申请人最终定稿。
3.二级学院及申请人配合科研处办理上报工作。
以上为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初步安排,具体申报时间和做法待上级公布相关通知后,进行调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宋永忠13649458529,方晴18176973189,周璐璐15307752715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附件(下载点击:/uploadfile/2021/1104/2021110409043655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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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学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计划统计表(下载点击:/uploadfile/2021/1104/2021110409045376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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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选题简况表(下载点击:/uploadfile/2021/1104/20211104090509622.xlsx
)
科研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