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玉林师范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师院院字〔2019〕8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校级科研平台年度自评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主体
2021年遴选建设的校级科研平台(详见附件1)。
二、报告内容
(一)全面总结本平台2022年度取得的总体成效、主要经验和面临的问题,主要涉及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成果转化(或社会服务)、学术交流、团队建设、经费使用等方面。
(二)对照本平台2021—2023年度建设目标及完成情况,制定2023年度的工作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各平台应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平台请于2023年4月29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ylsyky@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3年5月4日交到新民楼A303,科研处翟旺建老师(自然科学类)、方晴老师处(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翟旺建、方晴,联系电话:2661766。
附件:1.2021-2023年校级立项建设科研平台名单
2.年度工作总结模板
科研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