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科技支撑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计字〔2023〕37号)》,现将我校申报科技支撑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科技支撑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项目按照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进行申报和管理,采用公开择优和定向委托方式。各单位组织申报人仔细研读科技支撑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要求(见附件2),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 ,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并于2023年6月25日24:00前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相关要求
(一)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申报人需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对未填报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申报书不予受理。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
三、联系方式
科研处自然科学科,联系人:翟旺建,电话:0775-2661766,18078506573。
附件:
1.科技支撑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须知和申报书
科研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