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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4日 08:54    作者:  编辑:潘景宇  点击: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字〔20258)以及《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桂政发〔20254号)及其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好科技奖励“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重点奖励作出创造性贡献科技成果,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广西提供新动能。

二、提名要求

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应当符合《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中:

(一)广西科学技术奖,包括以下类别: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第一候选个人应在本自治区全职工作连续满1年。

2024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第一获得者,本年度暂停提名三大奖、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奖。2024年度提名成果形式审查公示结束后主动撤回提名的成果第一候选个人,本年度暂停提名。

(三)《提名书》“基本情况中的成果来源”“企业近三年承担主要科技计划、基金目录”按实际情况填写,可以填“无”;《提名书》附件的佐证材料应逐件单独上传,原则上不得整合打包,上传材料数量超过限额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2025年)》(附件1,以下简称《提名手册》)关于“文章公开发表2年以上”“成果整体应用2年以上”及全职工作连续年限等要求均以网络提名截止日期(含当日)为限。候选个人年龄要求以提名当年11日(含当日)为限。

(五)《提名书》列举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即支撑成果)应满足一定比例的署名要求,具体见《实施细则》相关条款。

(六)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企业科技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可使用历年获奖成果,可与本年度其他任一奖项的成果重复。三大奖、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奖的支撑成果不能使用历年广西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获奖成果,不能与本年度其他三大奖、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奖的成果重复。

(七)三大奖同时提名两个等级的,候选个人、候选组织数量应不超过较低等级限制。

(八)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奖候选者中应当同时包含广西单位和广西区外单位(或广西区外个人)。

(九)候选者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提名的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候选者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

三、提名程序

(一)网络填报要求

提名者使用账号登录广西科技奖励系统(网址:https://jl.gxinfo.org:88),根据系统提示,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系统开放填写时间为2025731日至8251800截止。

(二)公示要求

为做好公示工作,各候选人应于818日前将公示内容发至科研处邮箱(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结束后方可提名)。公示内容见《提名手册》第204页。

四、科研处联系方式

不尽事宜,可查看《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有关问题解答 2025730日版)》(附件2)或联系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陈中苏直0775-266176615867618135,翟旺建18078506573

邮箱:ylsyky@163.com

附件:1.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2025年)

      2.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有关问题解答 2025730日版)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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