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广西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为广西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产业链质量提升项目。项目方向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一)申报单位包括牵头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数量不多于8个。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组成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各级国家机关原则上不作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签署承诺书,如实填报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联合申报单位可以是区外的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
三、项目经费管理要求
根据《广西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产业链质量提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项目须经评审、立项、公示、签订任务书等流程,完成任务书约定的考核指标并通过验收后,按项目推进进度给予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和偿还债务等支出,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日—2027年8月30日。
五、配套资金要求
项目应按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一定比例投入配套经费。申报指南中有要求的,按申报指南要求的比例执行;申报指南中没有要求的,配套经费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1。申报时要出具配套经费承诺函,配套经费须为申报单位可用资金出资。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4.配套经费承诺函。
5.申报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和骑缝章。
2.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以“子项目方向序号+项目名称+玉林师范学院”格式命名。例如:“子项目方向1+某某项目名称+玉林师范学院”。
(三)报送时间要求
申报人须于2026年9月11日前,按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研处邮箱ylsyky@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学校科研处。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对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或套取奖补资金情况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二)申报人不得以同一内容重复申领自治区级同类财政奖励补助资金。若存在重复申领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已发放资金,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2661766
邮箱:ylsyky@163.com
地址:新民楼A303室
科研处
2026年9月8日